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6月29日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后,各地消防部队迅速召开会议、印发方案、组织排查,全面部署开展本地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排查大型商业综合体5513个,其中,10万平方米以上的有1439个、30万平方米以上有165个;发现火灾隐患1.56万处,督促整改1.47万处;对93个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问题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逐一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消防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领导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江西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山东省省长龚正,陕西省省长刘国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山西省副省长刘新云,江苏省副省长刘旸,浙江省常务副省长冯飞,安徽省副省长李建中,福建省常务副省长张志南,河南省副省长舒庆,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曾欣,海南省副省长范华平,贵州省副省长郭瑞民,云南省常务副省长宗国英、副省长任军号,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刘江等领导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切实抓好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取得实效。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或政府副秘书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发动、逐级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局通知要求,各地消防部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情况调研,认真研判本地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风险,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确定整治重点。北京、辽宁、黑龙江、安徽、湖南、海南、重庆、贵州、西藏、甘肃、青海等地将建筑面积1万至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纳入整治范围;河北、江苏、广东等地将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商业经营场所及儿童活动场所一并纳入整治,扩大整治范围;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新疆等地将消防手续办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履职、儿童活动场所设置、电缆桥架封堵等情况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广东、海南、新疆等地明确细化商务、文化、安监、交通运输、住建等相关部门整治工作职责和任务,增强整治合力。
各地消防部门深入发动,全面开展排查。北京、天津、辽宁、湖北、贵州等地组织集中约谈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大型商业综合体负责人,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各社会单位排查整治责任;辽宁、江苏、陕西、新疆等地牵头制定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和自查检查表,组织开展培训,增强消防安全自查排查的针对性、操作性;天津、辽宁、吉林、四川、贵州等地吸收消防安全专业技术力量开展检查,提高排查整治工作实效;内蒙古、浙江、西藏、甘肃等地教育、文化、安监、消防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督导组,推动相关行业系统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地消防部门还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微博微信平台,广泛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和突出火灾隐患,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山东省组织全省188个大型商业综合体同一时间统一 开展“齐鲁百店万人”消防大演练活动,形成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